各教学单位及相关成高生: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成高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6年上半年成高论文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1.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毕业论文统筹管理工作;
2.校内各学院(部)负责安排论文答辩教师,组织实施论文答辩工作;
3.校外教学点协助通知、督促学生做好毕业论文各项材料提交以及做好答辩准备,配合学校完成答辩工作。
二、答辩对象
学籍有效期内符合答辩资格的2024级及往届成高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答辩稿且经指导教师和学校审核通过的学生具备答辩资格,否则不具备答辩资格。
三、答辩时间及方式
答辩时间:2026年3月
答辩方式:线上答辩,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关于成高论文查重
我校成高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统一使用“中国知网查重系统”进行论文查重,成高论文查重比例要求为30%以内。论文只有查重符合学校要求才能通过成高管理平台上传答辩稿和答辩后备案稿,否则不能上传论文。
学生需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对论文质量负责。通过系统查重只是论文检测的必要手段,检测通过并不能代表论文符合授予学位要求。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将失去学位申请资格。
五、答辩成本费用
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是教学计划的一部分,答辩费用从教学成本费用中支出,各教学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再收取学生论文答辩费用。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是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已将继续教育论文纳入本科论文抽检范围,各单位要树牢全校一盘棋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继续教育毕业论文工作有序进行和高质量完成。各单位要遴选好答辩组专家,完善答辩工作流程,做好答辩前培训工作(尤其是做好以往经验教训的总结),做到思想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
2.强化指导,落实责任
指导教师要做好答辩前指导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要定期检查学生论文进展情况,给予有效指导,确保论文质量;要指导学生进行答辩训练,尽量消除学生紧张情绪。同时,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严禁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认真把关,规范管理
各单位要认真把关学生论文各环节,答辩是论文关键环节,需按照我校继续教育本科论文管理相关要求执行。答辩过程需遵守规范,不随意增加或减少答辩环节或答辩时间,不发表与答辩无关的言论,避免因答辩流程不规范对学生造成负面影响。
七、答辩相关材料提交
各教学单位确定答辩时间后,需在答辩时间前一周报送答辩安排登记表和答辩学生名单给继续教育学院,以便教学点联系、督促学生参加答辩。
学生答辩通过后,需结合论文送审意见和答辩教师意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照学校论文写作规范示例继续修改完善论文并做好查重,于2026年4月30前通过系统提交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答辩后论文备案稿并填写论文研究方向、关键词等关键信息。
各教学单位汇总检查学生答辩材料无误后,于2026年4月前报送学生答辩成绩材料给继续教育学院,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 论文答辩成绩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须签字盖章)
2. 论文答辩意见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答辩教师须签名)
3. 答辩教师评分表(答辩教师须签名)
4. 论文答辩过程录制视频
八、注意事项
1.2023级及之后年级学生的答辩由校内各学院(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往届学生的毕业答辩由各教学点按照学校要求组织进行,往届学生的学位答辩由继续教育学院统筹安排。具体学生答辩名单及要求届时另行通知。
2.根据论文工作进度安排,2026年2月25日前学生需通过成高管理平台提交论文答辩稿。请各单位及时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论文材料,并提醒本单位指导教师及时登录系统做好指导审核,以免因未及时审核学生论文材料,影响后续答辩工作。
3.我校成高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构成如下:指导教师打分成绩占50%,学生答辩成绩占50%,60分(含)以上为合格,任一成绩不合格均视为不合格。
4.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师政教学〔2025〕115号)文件要求,申请学位的学生需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位论文各环节审查,各项成绩均达标。其中,学位答辩成绩需达到70分(含)以上。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院学历部联系,联系电话:0773-5843224。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与成绩评定细则.doc
广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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