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成高2023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更新:2023-10-12 10
分类: 通知公告2

各成高教学单位:

根据论文工作安排,为更好地保证成高学位论文质量,我校将组织校内相关专业教师开展2023年下半年成高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答辩对象

学位论文送审合格的学生将具备答辩资格,送审结果另行通知。

二、答辩时间及方式

汉语言文学、英语专业答辩时间:2023年10月28日;

其他专业答辩时间:2023年10月21-22日;

答辩方式:线上答辩(腾讯会议),具体答辩要求及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关于学位论文检测要求

根据教育部、区教育厅关于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相关政策及文件精神,为更好地保证我校成高学位论文质量,从2023年下半年开始,学校将进一步加强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力度。拟申请我校成高学士学位的所有论文,需同时通过中国知网查重系统和超星大雅系统检测,相似度符合学校要求的学位论文才能进行后续学位授予环节。建议有条件的学生自行通过多个论文检测系统进行自查自检,以便顺利通过学位论文审核及抽检。

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是学位授予的基本条件,需要学生自己严格遵守。通过系统查重只是论文检测的一种手段,不能完全代表学位论文符合质量要求,学生需对自己的论文质量负责。对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位论文,将不能申请学位;已授予学位的,一经查实,学校将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规定,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

四、答辩成本费用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联合办学协议对双方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校外合作教学单位负责教学成本等开支,毕业论文撰写及答辩工作是教学计划的一部分,答辩费用需从教学成本费用中支出,各教学点不得以任何名义再收取学生论文答辩费用。

五、答辩通过后论文材料提交

学生答辩后需结合论文送审意见和答辩教师意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学校论文写作规范示例修改完善论文,答辩通过后提交的材料包括:

1.论文修改最终稿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文件统一以“教学单位_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的方式命名。

2.符合相似度要求的中国知网查重报告电子版,文件统一以“教学单位_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_查重报告”的方式命名。

3.答辩过程记录表电子版,答辩过程由学生自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论文自述、答辩教师提的问题、学生对问题的回答),答辩过程记录表文件统一以“姓名_学号_答辩过程记录表”的方式命名。

4.学位意愿承诺书纸质版(见附件),需学生本人签名。

上述材料由各教学单位收集汇总并做好初审,于11月10日前发给片区联络员汇总提交。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0773-5843224。

附件:学位申请意愿填报承诺书.docx


                          

广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0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