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2022级新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决定的公示

更新:2022-04-15 10
分类: 通知公告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1〕171号)以及《广西师范大学2022级成人高等教育新生入学须知》等文件的规定,我校严格组织实施2022级成人高等教育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及报到注册工作。该项工作从2022年1月8日开始至3月30日结束。

截至3月30日,仍有1438名学生未按期报到注册。经我院研究决定,对这1438名学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现将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5月15日。若有异议,需本人在公示期内(节假日除外)提交纸质申请,我院审核通过后方予以办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若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即视为所涉人员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我校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本公示视为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决定的送达。

纸质申请邮寄地址: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20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5832302


附件:2022级成人高等教育新生未按期报到学生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