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成高学位论文当前工作的通知

更新:2022-05-11 12
分类: 通知公告

各成高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 20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报送工作的通知(桂学位办[2022] 5号)、自治区学位委员会联合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位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22]7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保证我校成高学位论文质量,结合学校成高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成高学位论文当前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2年提交的学位论文

经过学校审核,2022年上半年各单位提交的学位论文,存在204篇不合格论文,具体名单另行通知。学位论文不合格者不符合申请学位条件,必须修改后重新提交,并跟下次的学位论文一起送审,审核通过后下次才能申请学位。

为更好地保证学位论文质量,此次论文审议结果为基本合格或合格的论文,需根据学校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于2022年5月15日前将论文修改稿统一报送学校,以便进行后续学位申请。逾期不提交论文修改稿的学生将被取消上半年学位申请资格。

二、2021年已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

根据国家关于本科学位论文抽检政策,学校需对2021年已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进行入档,以备抽检。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请各单位针对2021年已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进行确认,并于2022年6月底前将学位论文定稿统一打包报送学校,具体学位授予名单详见成高管理系统中学位管理→学位授予管理页面筛选2021年上半年和2021年下半年两个批次查询。

学位论文检查不合格的将直接影响各单位今后的学位授予,已授予学位的不合格论文经过查实,将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

三、学位论文答辩

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从2022年下半年开始,所有校外教学点的学位论文需经过学校统一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符合要求且学校答辩通过后才能申请学位。

四、学位论文修改要求

    1.论文内容无意识形态问题;

    2.论文选题合理,符合本专业要求;

    3.论文基本结构完整,写作格式统一规范,具体格式规范要求详见附件。

    4.论文观点正确,结构合理,层次清楚,论据充实,语句通顺,运用所学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

五、其他注意事项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抓紧时间完成。论文修改完善后,需将论文修改稿电子版按要求报送各片区联络员汇总。

论文文档命名格式统一为:“学院或教学点_作者_学号_论文标题”,例如:“文学院_张三_ 20201235012_浅析诗歌的艺术特色”

未宜事宜,请与我院学历部联系,联系人:李老师、左老师,联系电话:07735843224。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成高论文写作规范示例.doc

 


                             广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