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超过学习年限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更新:2022-03-21 11
分类: 通知公告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规定》第八条要求,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拟对吕玲等9741名在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内(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未能完成学业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予以退学处理。现将名单予以公告,公告期为60天,时间从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3月5日。

学生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告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继续教育学院学历部。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773-5832302,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历部,邮政编码:541004)。

        特此公告。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达到最长学习年限拟作退学处理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名单.pdf 


广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