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

更新:2021-09-27 222
分类: 通知公告

各教学单位: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学生培养计划中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根据区学位办关于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相关要求和《广西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与成绩评定细则》(附件1)(以下简称细则),现对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相关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

所有本科生必须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没有完成论文选题、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论文撰写几个基本环节,以及论文相似度检测不符合学校要求的学生不能获得毕业论文(设计)的课程学分,且不能参加论文答辩。论文具体的写作要求、模板以及写作注意事项见《毕业论文写作要求、模板及注意事项》(附件2)。开题报告和中期检查的表格模板详见附件3和附件4。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应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资格及主要职责详见《细则》(附件1)。指导教师需对学生论文的选题、开题报告、撰写、修改以及答辩进行审核指导,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论文写作规范和论文质量要严格把关。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毕业论文需进行论文答辩工作,各教学单位可以自行组织有资质的答辩评审专家开展论文答辩工作。答辩工作必须按照学校要求进行,答辩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1.各教学单位组织学生论文答辩前,须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核查。毕业论文(设计)未完成,论文(设计)没有指导教师,论文没有开题报告和中期检查报告,以及论文(设计)相似度检测不符合要求,不具备参加答辩资格;

2.答辩专家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教学和科研上有较丰富的经验。答辩评审小组一般由3至5名具备答辩资质的教师组成;

3.具体答辩流程详见《广西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答辩具体流程》(附件5);

4.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后各教学单位需做好答辩相关材料的备案以便核查,学位论文(设计)答辩相关材料必须上报继续教育学院。论文答辩后需备案的纸质材料包括: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登记表(附件6);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表(附件7,平台可导出打印填写,必须答辩教师签字);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过程记录表(附件8,平台可导出打印填写,签字有效);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汇总表(附件9);

答辩过程视频光盘等资料。

5.学位论文答辩相关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校要求将上报继续教育学院进行审核,对于审核不通过的,教学单位需根据审核意见进行改进。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设计)必须经过学校认可的检测系统检测,相似度在学校标准内的论文才符合要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2021年4月2日发布的《广西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我校成高学位论文的相似度合格标准统一调整为低于30%,毕业论文相似度合格标准为低于40%,相似度在30%至40%之间的毕业论文成绩低于75分。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详见《细则》(附件1)

五、毕业论文的抽检审核

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关于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相关办法,我校将组织教师针对各教学单位提交的毕业论文进行抽检审核。重点对学位论文在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建构、专业能力,学术规范、论文价值等方面进行考察。论文审核不通过的,相应的论文成绩学校将不予认可,对审核不通过的毕业论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教学单位,学校将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论文抽检结果将作为我校教学点评估的重要参考,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做好毕业论文管理工作。

六、毕业论文相关费用说明

论文工作是专业教学计划一部分,各教学单位不得以论文指导、论文答辩等任何名义向学生再收取任何费用。

七、论文材料的整理提交

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电子材料需通过我校成高管理平台统一填写报送,不报送毕业论文电子材料的学生将不能获得毕业论文(设计)的课程学分。各教学单位需先通过平台添加指导教师,分配学生后,学生方可通过平台上传论文(设计)相关材料。论文中期检查报告可在论文初稿环节与论文初稿一同压缩提交。指导教师需通过平台进行论文各环节材料的审核操作。平台上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0。

论文文档命名格式统一为:“学号-论文标题-作者-学院或教学点”,例如:“20201235012-浅析诗歌的艺术特色-张三-文学院”

需要申请2021年下半年学位的论文答辩成绩材料填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请各教学单位在此时间前完成此类学生答辩成绩的系统录入和材料提交。

2020级论文材料(含申请2022年上半年学位的答辩成绩材料)的填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日)。请各教学单位在此时间段内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材料的提交审核,若未及时上报而仅在申请学位时提交答辩材料的,学校将不予认可答辩成绩。(2021级学生由于还没有进入论文撰写阶段,暂不在今年答辩学生范围内。)

学位论文答辩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7办公室 文老师(收),0773-5843224,邮编541004。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广西师大继教院学历部联系,联系人:左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773-584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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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