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成人高等教育 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

更新:2021-04-06 250
分类: 通知公告2

各学院、教学点: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学生培养计划中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根据区学位办关于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相关要求和《广西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与成绩评定细则》(以下简称论文撰写规范与成绩评定细则),现对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相关管理工作强调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

所有本科生必须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没有完成论文撰写、论文相似度检测不符合学校要求的学生论文不能获得毕业论文(设计)的课程学分,且不能参加论文答辩。论文具体的写作要求、模板以及写作注意事项可以详细查阅《毕业论文写作要求、模板及注意事项》(附件2)。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应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资格及主要职责详见论文撰写规范与成绩评定细则。指导教师需对学生论文的选题、撰写、修改以及答辩进行审核指导。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毕业论文需进行论文答辩工作,各办学单位可以自行组织有资质的答辩评审专家开展论文答辩工作。教学点组织的答辩工作必须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答辩相关材料上报继续教育学院进行审核,对于审核不通过的,办学单位需根据审核意见进行改进。答辩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1.教学点组织学生论文答辩前,须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核查。毕业论文(设计)未完成,论文(设计)没有指导教师,或论文(设计)相似度检测不符合要求,不具备参加答辩资格;

2.答辩专家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教学和科研上有较丰富的经验。答辩评审小组一般由3至5名具备答辩资质的教师组成;

3.具体答辩流程详见《广西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答辩具体流程》(附件3);

4.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设计)必须经过学校认可的检测系统检测,相似度在学校标准内的论文才符合要求。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我校成高学位论文的相似度标准将统一调整为低于30%,毕业论文相似度标准为低于40%,相似度在30%至40%之间的毕业论文成绩应低于75分。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详见论文撰写规范与成绩评定细则。

五、论文材料的整理提交

2019级之后(含2019级)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需通过我校成高管理平台统一填写报送,不报送毕业论文电子材料的学生将不能获得毕业论文(设计)的课程学分。各学院、教学点需先通过平台添加指导教师,分配学生后,学生方可通过平台上传论文(设计)相关材料,指导教师需通过平台进行审核操作。平台上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4。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相关材料教学点需做好备案,学位论文(设计)答辩相关材料必须上报继续教育学院。答辩后需备案的纸质材料: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登记表(附件5)、学生答辩成绩评定表(附件6纸质版,必须答辩教师签字)、论文(设计)答辩过程记录表(附件7纸质版,签字有效),以及答辩过程视频光盘等资料。

2019级论文材料(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成绩材料)的填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请各学院、教学点及时按照学校要求填写报送论文(设计)材料,若未及时上报而仅在申请学位时提交答辩材料的,学校将不予认可答辩成绩。(2020级和2021级学生由于还没有进入论文撰写阶段,暂不在上半年答辩学生范围内。)

学位论文答辩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7办公室 文老师(收),0773-5843224,邮编541004。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广西师大继教院学历部联系,联系人:左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773-5843224。

附件: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与成绩评定细则.docx

附件2: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要求、模板及注意事项.zip

附件3:广西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具体流程.doc

附件4:广西师范大学毕业论文管理模块平台操作指南.zip

附件5:广西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登记表.xlsx

附件6: 广西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表.doc

附件7: 广西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过程记录表.doc

 

广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