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汉语言文学专业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撰写及答辩通知

更新:2019-03-06 3220
分类: 通知公告

根据自治区自考办批转我办申请参加今年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段毕业论文答辩的情况,我们已定出今年上半年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的工作计划,现将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凡属参加了我区其他高校自考衔接沟通课程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毕业论文撰写及答辩工作不属我校自考办管理,我办不予接纳。请这部分考生及时通知我办,联系电话:0773-5843240

  2. 你的论文序号是_____号(网上查询)。

  3. 根据你的论文选题,现选定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_______老师(网上查询)为你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请你与指导教师直接联系(由于每位老师指导多位考生,请你在与指导老师联系时务必通报你的姓名)。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电话:0773-5830254.  邮编:541004。指导老师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在网上查询。由于时间紧迫,考生尽可能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指导老师传递论文提纲和初稿,并告知指导教师。

  4. 接到本通知后,请根据你的论文选题拟定论文提纲,字数不应超过800字。于320日前将论文提纲传给指导教师,经指导教师审阅同意后,方可开始撰写初稿。(部分考生填写登记表时未报论文题目,收到本通知后请立即与指导老师联系并确定论文题目)。

  5. 410日前将论文初稿传给指导教师。论文初稿须按论文“格式要求”(网上下载)撰写。

  6. 论文初稿经指导教师审阅后,须按指导老师意见认真修改,直至指导教师同意定稿后方可正式打印论文。

  7. 428日前必须将论文打印稿一式三份寄给指导教师。打印稿按格式要求打印一式四份,一律左订成册,自留一份,其余三份随填写好的毕业论文答辩表(一式三份,请自行到广西师大继教院网页http//www.cjy.gxnu.edu.cn上的相关下载中下载)一同寄给指导教师。

  8. 53日带身份证、准考证到广西师大文学院(三里店育才校区文二楼北楼)802交费,803报到,54日上午九时进行答辩。

  9. 参加毕业论文答辩时须交纳毕业论文撰写指导费与答辩费。

  10. 答辩期间,考生食宿自理。

 

 

 

广西师大自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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