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考申请流程及相关规定

更新:2017-09-11 1712
分类: 办事指南

一、广西师大自考办只受理在本校自考助学班、衔接班学习的考生的免考申请。

二、符合免考条件的在校助学班学生可按以下程序申请免考(免考条件可点击广西招生考试网上自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进行查阅)。

1. 登陆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填报免考申请(http://zxks.gxeea.cn:8080/gxzkweb/Page/Index.jsp)。

2. 每年三月、九月(双休日除外),由考生本人携带自考准考证、免考凭证及复印件、到师大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

免考凭证举例说明:

1)以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合格证申请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的,免考凭证为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合格证(可以同时申请“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和“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两门课的免考)

2)非自考专科毕业生申请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的公共政治课的,免考凭证为专科毕业证、原学校教务部门加盖红章的学籍成绩单。 

三、区自考办于4月和10月自考成绩公布的时间将审核结果公布在“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所有免考课程的成绩,一率标注为“免考”。请考生准时查询免考结果即可,无须打印免考证。

 温馨提示:

上半年申请毕业的考生不能错过三月的免考申请;下半年申请毕业的考生不能错过九月的免考申请。